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广东省湛江市,规划面积为15.02平方公里,由三个区块组成。 2018年2月28日,国务院同意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 一、规划范围 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15.02平方公里,由三个区块组成。区块一规划面积12.8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龙海路,南至湛江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西至钢铁大道,北至广州湾;区块二规划面积2.0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东简村,南至青南村,西至钢铁大道,北至湛江钢铁基地;区块三规划面积0.1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龙江路以东164米,南至技南路,西至龙海路,北至科技大道。各区块的界址点坐标由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发布。 二、发展定位 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努力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力争五年内工业产值达到6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240亿元;十年内工业总产值12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600亿元。成为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 三、建设要求 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要加强领导和管理,积极探索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努力提升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水平,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四、建设成果 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特点明显,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度全市最高:高新企业数占全市的29%;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占全市的26%;高新产品增加值占全市的27%;高新产品出口额占全市69%;高新产品利税占全市的20%。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全市最强: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占全市比例的23.3%;科技型工业企业占全区规模工业企业的70%;近几年来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49.5%,授权量年均增长63.4%,高于比全市同期增长比例。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科学、特色明显:园区的提升区经过25年的建设,基础设施配套,交通、能源、通讯条件完善,不仅成为湛江市的中心城区,在对外开放和投资环境也最具优势,以冠豪高新、包装材料、双林医药、国联水产、恒立电子等高新技术企业为龙头,形成了特种纸、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高新技术、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体系,产业基础扎实;拓展区经过4年的开发建设,目前土地征用和平整已基本完成,道路、水、电和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已动工建设,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已落户建设,发展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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