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韶关市支持倍增计划企业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4-09-19 00: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企业规模和效益倍增计划 (以下简称倍增计划)引领作用,促进全市企业高质量发展,按 照《关于印发韶关市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优化方案 (2023—2028 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支持倍增 计划企业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扶持对象为已纳入倍增计划范围的, 且上一年度实现倍增〔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5 年倍增)〕 目标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倍增企业),具体名单由市倍增办确 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的奖补资金从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倍 增计划资金中支出。

第二章 支持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  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建设。 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建 设。围绕产业战略需求,集中资源扶持倍增企业攻克关键核心 技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产业化前景的重 大科技创新成果。支持倍增企业申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在同 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第五条  提高研发投入。支持倍增企业建设高水平的企业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在享受《韶关市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扶持办法》政策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 市级、省级、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5 万元、10 万元、25 万元一次性奖补;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 重点实验室给予 25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第六条  加强对倍增企业的创新支持。支持倍增企业开展 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的质量和效益,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转移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满足《韶关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 业扶持办法》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转移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的倍增企业给予最高 50%的增量奖补。

第七条  引进和留住骨干人才。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 深入实施韶关新时代 “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支持创新资 源落地项目申报 “南岭团队计划”项目,对实现年度倍增任务 倍增企业入选的南岭团队叠加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工作经费支 持。

第三章 申报程序及材料

第八条   企业无需申请, 由市科技局根据市倍增办确定 的名单采用免申即享方式支持。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科技局、市倍增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有效期与《关于印发韶关市优质企业 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优化方案(2023—2028 年)的通知》 (韶倍 增办函〔2023〕1 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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