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惠州)产业园
一、园区简介 建设中韩产业园,由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7月访问韩国时倡导提出,并于2015年正式纳入中韩两国签署的自贸协定条款。2015年10月31日,中国商务部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签署共建中韩产业园谅解备忘录,确定在山东省烟台市、江苏省盐城市、广东省和韩国新万金建设中韩(韩中)产业园。 二、设立 2017年1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国政府网上发布了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同意在广东省惠州市设立中韩产业园。产业园依托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分别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三、定位 落实中韩自贸协定,对标广东等自贸试验区建设,积极先行先试,把中韩(惠州)产业园建设成为广东“第四个自贸区”。以推动中韩(惠州)产业园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将园区建设成为华南地区实施中韩自贸协定先行区;粤港澳大湾区对外经贸合作平台;广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示范区。 四、区位 中韩(惠州)产业园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核心组团,包括以下6个片区:①潼湖生态智慧区(面积约32.3平方公里),包含作为起步区的国际合作产业园(面积约11平方公里);②仲恺高新区高端产业合作区(面积约23.6平方公里,含S357创新产业带陈江部分约8.8平方公里,珠三角(仲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约8.8平方公里,仲恺高新区高端制造集中区约6平方公里);③大亚湾化工及海港保税区(面积约7.6平方公里,含海港保税区1平方公里);④惠州空港经济产业园(面积约21.7平方公里,含空港保税区1平方公里);⑤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面积约6.4平方公里);⑥罗浮新区康养国际合作园(面积约2.5平方公里)。核心区总面积共约94.1平方公里。二是联动组团,包括惠东稔平半岛环考洲洋经济带、惠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关区域,以及惠州空港经济产业园、罗浮新区、仲恺高新区和大亚湾开发区除纳入核心组团的其余部分。
设立变更
准营准办
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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