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
量发展工程”的工作部署,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
发展活力,夯实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
为”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惠企政策:
一、支持制造业企业降本减负
1.支持企业降低用地成本。对通过金平区现代产业项目认
定的项目,供应项目用地时,在出让起始地价在经评估确定宗地
土地市场价的基础上,按对应的产业导向地价修正系数给予折扣
优惠。【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
2.支持企业降低用热成本。对我区使用集中供热且用热价
格高于 300 元/吨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月补贴 25 元/吨,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 30 万元。【牵头单位:金平工业园区办】
3.支持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对金平区上市企业及落户光明
—金平共建产业园(以下简称“共建园区”),且使用独立用电户
号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平均电价超出 0.6 元/千瓦时的部分,
按年度超过部分的 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 30 万
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二、支持企业上市政策
4.对在上交所、深交所主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
励 88 万元,对在上交所科创板、深交所创业板和北交所首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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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5.支持金平上市企业与深圳企业开展合作,并发布合作公
告,经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头指挥部认定的,每项合作事项奖励
10 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 50 万元。【牵头单位:区工
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6.金平上市企业落地共建园区的新增工业投资项目,按其
新增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千分之五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
励 200 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7.支持上市企业落户共建园区。外地优质上市企业依法将
注册地、企业总部、纳统关系迁入共建园区,给予一次性 80 万
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三、支持科技创新
8.对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以上“专精特新”
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按照 310 万元、220 万元和 150
万元三个档次给予经费支持,经费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支持总
金额 3080 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9.对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获省科技厅受理,但未
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2 万元的资助,降低企业申报成本。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四、支持企业倍增培育、增资扩产
10.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倍增。对主营业务收入(纳税销售额)
首次超过 30 亿元、40 亿元的重点工业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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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11.支持批发业企业倍增培育。对年销售额首次超过 50 亿
元、100 亿元的重点批发业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12.支持零售业企业倍增培育。对年销售额首次超过 10 亿
元、15 亿元的重点零售业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13.对新落地工业投资及增资扩产项目,顺延年度实际投资
额达到 3 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投资项目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
励。【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五、支持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14.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且年度出口额达 600 万美元以
上的外贸企业,在省商务厅补助基础上,按其本年度实际缴纳保
费给予 10%的资助。【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六、支持产业有序转移及光明—金平共建产业园建设
15.支持企业落地共建园区。其销售收入、工业项目投资达
到一定规模,分别给予一定奖励,最高奖励 420 万元;对新认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
奖励,省级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国家级高新技术的企业给予一
次性 5 万元奖励;支持小微企业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牵头单位:金平工业园区办】
16.项目引荐奖励。提前报备的个人或组织成功引荐招商引
资产业项目(不含增资扩产项目)落户金平共建园区的,项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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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符合《汕头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汕市发改〔2022〕
413 号)中明确的培育类和鼓励类,其中工业项目投资达 1 亿元
以上、生产性服务业投资达 5000 万元以上,项目所属企业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商事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共建
园区内,项目完成约定投资并投产运营后,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额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牵头单位:金平工业园区办】
七、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新业态
17.支持金平食品及大健康企业投资建设供应链选品中心,
对企业或行业协会投资建设供应链选品中心,聚集汕头企业超过
60 家,且成立本地独立法人销售公司,中心建成运营后本年度
或次年度金平的销售公司在本地年销售额达 6000 万元以上的,
按实际投资建设费用的 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鼓励共建园区内的企业和金平上市企业开展直播带货活动
(含直播基地建设),对达到一定销售额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
励,最高奖励 70 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
局)】
八、支持企业招才引智
18.对企业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给予 1000-3000 元/
人的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19.优化环境容量,安排 100 吨的 VOCs 总量空间,为规上
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优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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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提供落地环境容量空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十、支持打造便捷高效政务环境
20.推出“金管家”服务模式,为企业及项目提供帮办代办
等一系列免费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提供免费刻章、免
费邮寄、免费复印打印服务;为小微企业、个体户提供“首贷服
务”;推出与深圳市光明区“跨城通办”服务,高频政务服务事
项实现“两区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上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政策解释权归各牵
头单位所有。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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