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金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惠企政策二十条(试行)

2024-05-21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 量发展工程”的工作部署,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 发展活力,夯实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 为”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惠企政策: 一、支持制造业企业降本减负 1.支持企业降低用地成本。对通过金平区现代产业项目认 定的项目,供应项目用地时,在出让起始地价在经评估确定宗地 土地市场价的基础上,按对应的产业导向地价修正系数给予折扣 优惠。【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 2.支持企业降低用热成本。对我区使用集中供热且用热价 格高于 300 元/吨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月补贴 25 元/吨,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 30 万元。【牵头单位:金平工业园区办】 3.支持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对金平区上市企业及落户光明 —金平共建产业园(以下简称“共建园区”),且使用独立用电户 号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平均电价超出 0.6 元/千瓦时的部分, 按年度超过部分的 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 30 万 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二、支持企业上市政策 4.对在上交所、深交所主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 励 88 万元,对在上交所科创板、深交所创业板和北交所首发上 — 3 — 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5.支持金平上市企业与深圳企业开展合作,并发布合作公 告,经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头指挥部认定的,每项合作事项奖励 10 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 50 万元。【牵头单位:区工 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6.金平上市企业落地共建园区的新增工业投资项目,按其 新增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千分之五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 励 200 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7.支持上市企业落户共建园区。外地优质上市企业依法将 注册地、企业总部、纳统关系迁入共建园区,给予一次性 80 万 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三、支持科技创新 8.对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以上“专精特新” 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按照 310 万元、220 万元和 150 万元三个档次给予经费支持,经费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支持总 金额 3080 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9.对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获省科技厅受理,但未 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2 万元的资助,降低企业申报成本。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四、支持企业倍增培育、增资扩产 10.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倍增。对主营业务收入(纳税销售额) 首次超过 30 亿元、40 亿元的重点工业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 — 4 — 局)】 11.支持批发业企业倍增培育。对年销售额首次超过 50 亿 元、100 亿元的重点批发业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12.支持零售业企业倍增培育。对年销售额首次超过 10 亿 元、15 亿元的重点零售业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13.对新落地工业投资及增资扩产项目,顺延年度实际投资 额达到 3 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投资项目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 励。【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五、支持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14.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且年度出口额达 600 万美元以 上的外贸企业,在省商务厅补助基础上,按其本年度实际缴纳保 费给予 10%的资助。【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六、支持产业有序转移及光明—金平共建产业园建设 15.支持企业落地共建园区。其销售收入、工业项目投资达 到一定规模,分别给予一定奖励,最高奖励 420 万元;对新认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 奖励,省级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国家级高新技术的企业给予一 次性 5 万元奖励;支持小微企业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牵头单位:金平工业园区办】 16.项目引荐奖励。提前报备的个人或组织成功引荐招商引 资产业项目(不含增资扩产项目)落户金平共建园区的,项目类 — 5 — 型符合《汕头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汕市发改〔2022〕 413 号)中明确的培育类和鼓励类,其中工业项目投资达 1 亿元 以上、生产性服务业投资达 5000 万元以上,项目所属企业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商事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共建 园区内,项目完成约定投资并投产运营后,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额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牵头单位:金平工业园区办】 七、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新业态 17.支持金平食品及大健康企业投资建设供应链选品中心, 对企业或行业协会投资建设供应链选品中心,聚集汕头企业超过 60 家,且成立本地独立法人销售公司,中心建成运营后本年度 或次年度金平的销售公司在本地年销售额达 6000 万元以上的, 按实际投资建设费用的 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鼓励共建园区内的企业和金平上市企业开展直播带货活动 (含直播基地建设),对达到一定销售额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 励,最高奖励 70 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 局)】 八、支持企业招才引智 18.对企业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给予 1000-3000 元/ 人的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19.优化环境容量,安排 100 吨的 VOCs 总量空间,为规上 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优质项 — 6 — 目提供落地环境容量空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十、支持打造便捷高效政务环境 20.推出“金管家”服务模式,为企业及项目提供帮办代办 等一系列免费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提供免费刻章、免 费邮寄、免费复印打印服务;为小微企业、个体户提供“首贷服 务”;推出与深圳市光明区“跨城通办”服务,高频政务服务事 项实现“两区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上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政策解释权归各牵 头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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